网上申办试行期间暂只对非营运轿车及小客车开放。
申办人应首先获得缴纳养路费的归集帐户帐号,了解我们的异地缴费须知。下载专用于异地缴纳养路费的传真表格。
异地缴费申办人可以查询我们开设的养路费缴费帐号并下载相关表格,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申办人到当地的任一银行以电汇或网上银行实时转帐的方式汇上养路费款及快递费用(欠费车缴款会另收滞纳金,申办人可以来电询问具体费用0572-2045382),在电汇单上正确填写收款单位的全称、帐户号、帐户开立所在地、开户银行、汇款用途,切记请注明申缴车号及车主。然后在下载的表格上详细注明自己的车牌号码、车主、以及准备缴纳的养路费缴费月份、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汇后将电汇凭证粘贴在下载的表格上,通过传真的方式给我们(传真号码:0572-2045011)。
征收所将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提供的电汇对帐单与收到的传真进行核对,以确认养路费已入帐。在确认到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打印养路费凭证并根据传真件注明的地址快递给车主。
注:本地车主如是网银用户,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也可按以上方法操作。
特别提示:
1、养路费须在缴讫凭证有效期截止日前提前缴纳,此后每逾一日加征应缴额1%的滞纳金。欠费车主必须电话问清需缴的养路费及滞纳金后,当日转帐或汇款。
2、欠费3个月以上的车辆不能为您提供服务,必须前往湖州公路稽征所征收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3、电汇时必须在电汇单上注明车主及车号,异地电汇可能因某种因素发生退汇,如遇退汇须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我所(电话:0572-2045382,传真:0572-2045011),并立即再行汇款。
4、我所确认收到款项后开具养路费凭证,所以申办人应考虑到电汇到帐及养路费凭证邮寄所需的最长时间,避免因滞后缴费造成滞纳金及罚款。
5、征收大厅将以EMS快递的方式邮寄养路费凭证,费用由申办人自行负担。
6、为了邮寄方便、准确,此表格下载后请打印填写相关内容(签名可手工填写);填写汇款单时请使用正楷书写,因申办人填写错误造成邮寄失误的,我所不负责任。。
快递资费:(500克以下)
湖州市市区范围内:5元
湖州市郊区:10元
湖州市以外地区:20元
养路费归集帐户帐号:浙江省湖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湖州管理所
33001649138050000923
湖州市建行南门分理处
联系电话:0572-2045382 传真号码:0572-2045011 |